六价铬溶液标准物质(100μg/mL)
标准物质编号:GBW(E)081584-1
批文名称:国质检量函〔2015〕57号
生产许可证号:国制标物10000955号
量值信息:100μg/mL ,U=0.5%
特征形态:液态
基体(介质):10%盐酸
规格:20mL/支 50mL
主要分析方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有效期:1年
保存条件:清洁阴凉处保存
国家标准检测方法:GBZ/T 160.22-2004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应用领域:食品、皮革、水质—重金属残留检测
标准物质用途:可作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检测方法评价、仪器校准、实验室质量控制、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