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物质的分级 我国将标准物质分为一级与二级,它们都符合有证标准物质的定义.
一级标准物质:稳定、均一。采用高度准确、可靠的方法定值,可用于校准决定性方法及为二级标准物质定值。在我国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颁布并授权生产。如血清无机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和血清胆固醇标准物质。一级标准物质符合如下条件:
(a)用绝对测量法或两种以上不同原理的准确可靠的方法定值。在只有一种定值方法 的情况下.用多个实验室以同种准确可靠的方法定值;
(b)准确度具有国内最高水平,均匀性在准确度范围之内;
(c)稳定性在一年以上,或达到国际上同类标准物质的先进水平;
(d)包装形式符合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级标准物质:用一级标准物质校准,为参考方法定值。如红细胞微粒标准物质、胆红素标准物质等。二级标准物质符合如下条件:
(a)用与一级标准物质进行比较侧量的方法或一级标准物质的定值方法定值.
(b)准确度和均匀性未达到一级标准物质的水平,但能满足一般测量的需要,
(c)稳定性在半年以上,或能满足实际侧童的需要.
(d)包装形式符合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的要求。
标准物质的编号 一级标准物质的编号是以标准物质代号“GBW”冠于编号前部,编号的前两位数是标准 物质的大类号.第三位数是标准物质的小类号,最后二位是顺序号.生产批号用英文小写字母表示.排于标准物质编号的最后一位。 二级标准物质的编号是以二级标准物质代号“GBW”冠于编号前部,编号的前两位 数是标准物质的大类号,后四位数为顺序号,生产批号用英文小写字母表示,排于编号的最后一位。
在常规分析过程中,使用标准物质对分析方法进行校准,是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性的基础。标准物质又称参考物质,是一类充分均匀,并具有一个(或多个)确定的特性值的材料或物质。用以校准仪器、评价测量方法,或给其他物质赋值。标准物质的定值结果一般表示为:标准值、总不确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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