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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核标准的学术评价体系
时间:2013-07-22 17:35   来源:未知   作者:肖遥   点击:

  10月19日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提出“论文数量规定影响学术创新”引起学界高度关注,从今年年初北京大学中文系试点推行论文代表作制度引发热烈讨论.再到日前曹卫东教授“积极寻求学术评价的制度创新,尽快驱除数字化的幽灵”呼吁引发学界认同,与学术评价体系改革相关的任何信息几乎都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也催生了一些有利于学术继续健康发展的因素。这种过度的硬性数量要求引导和刺激下,数量化的学术考评机制的确在促进我国学术事业快速发展.一些学术研究人员为了提高自己的学术成果和扩大学术声誉,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增加学术论文的发表数量。于是,一稿多投、剽窃、剽窃等现象愈演愈烈,动辄“批量生产”上百篇学术论文、几十本学术著作、百万字科研效果文章的学术泡沫”现象屡见不鲜。
  许多人认同这些做法和提法,显然.反映了一定水平上对目前过度量化的学术评价规范的满意。而近段时期以来,以数量为主要考核标准的学术评价体系,一直饱受批评和争议。
  融入国际学术研究前沿领域都起到积极的作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计算所所长李国杰研究员认为,对目前的量化学术考评体系要辩证地看待,量化考评体系自身并没有错,错在有人滥用了以自然科学研究领域的重要考核指标《科学论文索引》SCI论文为例,上个世纪80年代末,南京大学在国内率先引入这一标准时,对引导科研人员、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积极进行学术探索。并且对改变当时松散的学术管理状态和坐井观天的学术研究风气起到历史性的重大作用。但是近些年来,一些大学和科研单位过分看重SCI论文的数量,以其多寡作为单位和个人评价的一个重要标准,并不惜财力、物力鼓励SCI论文的发表,使SCI论文在质量没有跟上的情况下,数量成倍增加,导致SCI正面引导作用越来越小,负面效用却越来越明显。
  目前在全国各高校和科研院所,据了解.以数字指标为核心的考评体系已成为学术管理的重要依据。这些考核与每一位学术研究者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职称评定、科研经费划拨和行政升迁等都与所完成的科研数量紧密相联,譬如在何种类别的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多少文章;承当了多少、什么级别的研究项目;什么样的出版社出过多少著作;获得多少、什么级别的学术奖,等等。
  该校对教职员工的申报资格,以中部某高校评定社会科学类教授为例.给出了明确的数量要求。依照规定,只有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才有资格申请教授职称:独立撰写并出版一部15万字以上高水平学术专著或参编21世纪课程教材和研究生教学用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8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5篇以上为CSSCI论文;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8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1篇以上为一类期刊论文;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8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2篇以上为二类期刊论文。
  论文数量多寡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正在中国人民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某全国重点大学青年教师对记者坦言。告诉记者,现在职称评定.评审时,大家一般都会与评委进行事先“沟通”,评委在摆不平“关系”情况下,为了不得罪人,干脆就按数量多少来评,这样没评上的也都能“接受”
  一些高校和科研单位对教师和研究人员的年度考核也引入了量化方法,除了这种职称评审的数量要求外.如教授或研究员必需在规定年限内,一些规定级别的刊物上发表规定数量的文章,才干拿到与岗位相配套的津贴和奖金。
  导致堆积虚假学术效果追求名利现象频频呈现,学术评价过度量化。不只违反科学精神,而且严重危害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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