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北京条约
清政府与英国于1860年10月24日签订条约,英方代表为额尔金伯爵。约文中英文共10页,条文主要内容如下:
清朝确认中英《天津条约》有效性;
清朝割让广东新安县(今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给英国;
清朝增开天津为商埠;
增加中英《天津条约》的赔款至800万两;
允许西方传教士到中国租买土地及兴建教堂;
容许外国商人招聘汉人出洋工作,充当廉价劳工(苦力);
部分值得注意的是,1985年中英联合声明中并没有废除此条约,而是声明香港地区(即香港岛、九龙及新界)是中国领土,英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地区交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政府于同日对香港行使主权。按照国际法,此条约仍然有效,并未被废除。
中法北京条约
清政府与法国于1860年10月25日签订条约,法国代表为葛罗男爵。约文中法文共27页,条文主要内容如下:
清朝批准中法《天津条约》,赔款增为800万两;
归还从前没收的天主教财产;
中文条约第七款明定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及建造自便,但法文版无此条;
清朝同意开放大连为商埠;
中俄北京条约
清政府与俄国于1860年11月14日签订条约,俄国代表为伊格那提耶夫伯爵。约文中俄文共43页。在英法联军之役快将完结时,俄国声称自己之前对英国、法国调停战争有功,逼清政府签署这条约。当时咸丰皇帝出走热河,负责一切善后工作的奕?求和心切,就签署了中俄北京条约。条文主要内容为:
清朝承认1858年的《瑷珲条约》的有效性,并将原先规定为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至海之地(包括库页岛以及不冻港海参崴在内)约40万平方公里归俄国所属,从此中国失去了东北地区对日本海的出海口;
规定中俄西段疆界,自沙宾达巴哈起经斋桑卓尔、特穆尔图卓尔(今伊塞克湖)至浩罕边界,“顺山岭、大河之流及现在中国常驻卡伦等处”为界;
开放张家口、库伦、喀什噶尔为商埠;
俄国在库伦、喀什噶尔设立领事馆。
两项条约划定了俄国和中国的现代的东部疆界。另外,条约中为中俄西段边界走向作出了原则规定,成为后来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分界基础,中国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卓尔南北四十四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给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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