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九旬老人在四川泸州摆地摊卖野菜,一分钱没挣到还引来了城管。可这名城管没驱赶老人,还帮老人叫卖,“大家帮帮忙买些小菜,早卖完让老人好回家”,不到半小时就卖完菜,之后还扶起老人并叮嘱其安全回家。
一个很暖心的新闻。出人意料的是,网友评论里并非一片叫好声。有人担心,城管帮老人虽值得点赞,但没有依法处理,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可能造成不好的示范。
这样的担忧并非毫无道理。我们一直提倡人性化执法,但人性化执法的边界在哪里?人们容易被苦难的故事细节所感动,或因当事人某些苦衷而原谅其过错,并对持同样态度,以致随意修改执法标准的执法者,也送上一个“好”字。
确实,帮九旬老人卖野菜的城管很好,很暖人心,但如果她只是帮老人卖完了菜,而没有对老人的占道经营行为给予法律规定的处罚,哪怕只是情节轻微时的口头说教和警告,那这对其他小贩都是不公平的。以后如果所有小贩都效仿这种说法,让家里的老人来摆摊,那城管又该怎么办?
想起一件案例。两年前,重庆一名交警向违规骑摩托车的人开出罚单,但当事人家庭十分困难,实在罚不起,交警便自己掏钱,替他交了罚款,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给当事人上了一堂法治课。
人性化执法,归根结底还是依法执法。在法律框架内,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宽容、尊重和照顾,并不等于逾越法律的界限,让某些人随便逃脱应有的处罚。相比单纯的感动,能让更多人思索如何找到更合理的执法方式,无疑会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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