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大家都听说过,也有一部分人遇见过,这些人不务正业,只想着歪门邪道赚钱。很多网友对这种人恨之入骨。不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当碰瓷碰到派出所政委,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这当然不是幻想,这是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这碰瓷的也是太倒霉,看派出所政委是如何智斗碰瓷者的,好戏就要上演了。
碰瓷,在街头实施敲诈勒索。随着社会的发展,“碰瓷”现象不断演化更新,嫌疑人以“被车辆碰撞”、“车辆剐蹭”等伎俩对事主实施敲诈勒索,一般人遇到碰瓷党都避之不及。近日,一名“倒霉”的碰瓷党居然“碰瓷”到了派出所政委的头上,拙劣的演技被识破,当场被政委抓获。目前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顺义警方刑事拘留。
3月12日上午,天竺派出所刘政委驾驶便车去往分局,行驶至铁匠营村东侧机场跑道附近时,遇见一骑车男子左右飘忽、行为怪异。因近日来辖区范围内“碰瓷”案件有所增加,刘政委敏锐地察觉到异常。
这名骑车男子见行驶过来的汽车减速,好像寻找到了目标一样,只见他忽然跳下车,转身将自行车扔在刘政委驾驶的机动车车轱辘下,将民警驾驶车辆逼停。此时,刘政委清晰地作出判断:这是一起典型的以“被车辆碰撞”为由的碰瓷案件。骑车男子态度非常恶劣,满脸委屈,以自行车被撞坏为由,索赔500元。
为了弄清楚男子“碰瓷”后怎样讹诈事主,刘政委与碰瓷男子“讨价还价”,终于将赔偿价格定为200元。就在这时候,碰瓷男子又从衣兜里掏出一部屏幕粉碎的手机,刚要开口要价,就被刘政委出示的警官证惊得目瞪口呆。面对警察,碰瓷男子转身就跑。于是,街头上演了警察抓捕嫌疑人的经典镜头。最终,该男子被刘政委当场抓获。
经依法审问,骑车男子范某(男,24岁,广东人)对“碰瓷”一事供认不讳。他是“碰瓷”惯犯,曾多次在天竺地区“碰瓷”。
目前,嫌疑人范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敲诈勒索如何认定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
敲诈勒索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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