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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发企业不能进入城乡集贸市场
      
  规定“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使药品流通秩序受到很大的影响,但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具体方法由国务院规定”许多药品批发企业进入集贸市场招商、出租柜台及交易中药材以外的药品。有的以药品展销中心、药品信息中心、国药城、保健品批发市场、中药材专业市场等名义变相开办各类药品市场。给制售假劣药品者以可乘之机,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平安受到严重威胁。针对这一情况,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国务院批转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医药市场意见的通知》国发[1990]29号)烟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发[1994]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14号)等文件,对全国的药品市场进行了多次专项治理整顿,收到显著效果。仅国发[19941]53号《紧急通知》下发以后,历时近两年的医药市场整顿中,全国共取缔和关闭药品集贸市场70多家,整顿和规范30多家,使违法经营药品活动初步得到遏制。加强宏观调控,坚持总量平衡,合理布局,使乡村医药批发企业盲目发展局面得到较好的控制,乡镇批零网点逐步建立,农村药品供应状况有所改善。
  经过十几年的医药市场整顿。药品批发企业不能进入城乡集贸市场或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材以外的药品,国的中药流通领域已形成了四种经营格局:城乡集贸市场出售地产中药材、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批发企业、中药零售门店(含零售连销企业门店)实践证明。否则将给城乡集贸市场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管带来很大的难度。设置在县城和乡镇的药品零售企业承担着农村群众用药的责任,且其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和影响水平也不能与药品批发企业等同,容易通过加强监管得以控制。放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但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叮以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具体方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药材主要指依据激进中医药理论应用的未经精制的中药原料药。其中植物药占大多数。中药材多已经过简单加工,主要包括植物药、动物药和矿物药三大类。但未制得成品。
  地道药材是指那些历史悠久。产量宏丰,品种优良。疗效显著,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的中药材。地道药材是物种受特定生态环境的影响,临时生态适应过程中形成的与品种、产地及栽培、采集技术密切相关。近代研究证明,具有地域特点的地道药材与普通地区所产药材的理化性质悬殊很大,为了满足人们对地道药材日益增长的需要,中药工作者广泛开展良种培育、药材引种、栽培管理、防治病虫害等多方面的研究,使地道药材的生产不时改进、提高。近年来又开展了药用植物组织培养、新资源开发利用。药用真菌培养、动物药及海洋药材生产等方面的研究,对质优效高产量大的地道药材生产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由于中药材受大气、水质、土壤以及地域、海拔高度等影响。甚至会产生较大的差异,不同产地、不同的种植方式使药材的组分和药用效果也不尽相同。故本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需标明产地,有的还需标明野生或人工种植(养殖)
  建立用户投诉档案。用户关于质量的函电、来访。并建立用户投诉档案。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必需登记备案及时回复处置。有关药品的所有书面和口头投诉的处置方法都应制订书面的处置顺序,包括由质监部门对不合格药品的投诉的审查以及是否进行调查提出意见,审查确定投诉所反映的问题是否严重,对未预料到不良药物反应,由质监部门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每一投诉应有书面记录,保管在用户投诉档案内。有关药品投诉的书面记录在药品有效期到期后至少再保存1年或在收到投诉意见后保存1年,哪个时间长就采用那个保管时间。没有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则药品投诉记录应在该药品销售后保存3年。书面记录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投诉人姓名,投诉的内容和性质以及对投诉的答复。如果进行调查,书面记录应包括调查结果及采取的措施;如果不进行调查,则应有认为不必进行调查的原因以及对此做出决定的负责人签字。
  用户投诉的调查。调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通过调查查明原因。通过查明原因,明确质量责任。二是对属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通知生产企业采取改进措施,防止再发生,并改进、提高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置。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属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依照有关规定,承担应该承担的质量责任,依照原购进渠道退货,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实际经济损失;属用户贮运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要热情地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帮助,及时给予解决。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必需准确无误。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需经过核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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