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设备的期间核查
4.10.1需定期进行期间核查的条件4.10.1.1新购的检测设备;
4.10.1.2经常携带到现场检测的设备;4.10.1.3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有可疑现象发生;4.10.1.4容易发生漂移的设备。4.10.2期间核查可选用的方法
4.10.2.1采用高一精度等级的设备和标准物质或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4.10.2.2采用同等精度的设备进行比对;
4.10.2.3选用稳定性好、灵敏度高的样品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进行多次重复检测,并采用统计技术对每次测量结果进行评估;
4.10.2.4通过实验室之间的比对等。4.10.3制定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设备责任人根据各设备情况确定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对象、选择检查方法、确定检查间隔及结果评定要求,交由设备使用人编制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技术负责人进行批准后,检测室组织实施。
4.10.4期间核查的实施
4.10.4.1由设备管理员每年初制订出《期间核查计划及结果统计表》交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设备责任人按照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规定按期开展期间核查,并进行记录,当没有专用的记录表格时,须填写《期间核查记录》;
4.10.4.2技术负责人对期间核查进行确认,设备管理员根据确认结果填写《期间核查计划及结果统计表》;
4.10.4.3经期间核查确认失准的仪器按4.1.3执行,重新送检或校准等。4.11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检测室应确保其得到正确应用。4.12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4.13现场设备外出检测的领用制度
现场检测设备,由设备管理员统一管理。检测人员外出检测领用设备需在设备管理员处《设备借用登记表》上填写登记,设备管理员确认其能正确操作后方可领出,在返还时设备责任人与设备管理员要进行验收,必要时进行运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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