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行业的改革大体上可分为两个大的阶段:1993年以前为第一阶段,以地勘单位的改革为特征;1993年以后至今的第二阶段,则是以地勘行业的整体改革为特征。第一阶段,改革是从扩大地勘单位自主权、预算包干节约分成开始,到承包经济责任制,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调整。1984年国家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入城市,开始了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此时地矿部提出“地质成果商品化、地勘单位企业化、地质队伍社会化”的改革方针,改革基本上是沿着搞活地勘单位的思路进行的。“地质成果商品化”随着1986年《矿产资源法》的出台而主要体现为矿业权的流转。“地质队伍社会化”1984年后一段时间基本没人提及,再次出现是在1985年的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关于黄金、白银勘探、生产问题的会议纪要》中:“要打破部门分割,实现地质队伍社会化,地质资料商品化”。从市场经济来理解,地勘单位企业化了,也就社会化了,所以也就不必再提了。故“三化”后来就变成了“一化”——地勘单位企业化。这一阶段的改革可以说主要是围绕“地勘单位企业化”开展的,而推进“地勘单位企业化”又是以发展多种经营为主要手段,并且以外部市场收入与地勘事业费的比值作为地勘单位企业化程度的衡量指标。这一阶段,地勘单位的多种经营确实有了很大的发展,改善了一些单位的经济状态。但从整体上看,地质工作严重萎缩,不到高峰时的1/10;地勘行业整体上的经济困难状态处于不断的恶化之中,大量职工下岗,职工相对收入下降,从计划经济时的高收入群体沦为低收入群体。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1994年,朱?基同志批示:“地质队伍要逐步划分为野战军和地方部队,野战军吃中央财政,精兵加现代化装备,承担国家战略任务;地方部队要搞多种经营,分流人员,逐步走向企业化”,拉开了地勘行业整体改革的序幕。1999年,国务院通过《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将地矿部所属地勘单位和核工业大部分地勘单位下放地方,实行属地化管理和企业化经营;同时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的 事业单位;并要求将工业部门的地质队伍改组成企业或进入企业集团。2001年,国务院通过《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首次明确:“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体运行”。2003年,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和行业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意见》;2005年,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意见》;2006年,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比较系统地确立了我国地勘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
随着中国走出去固体矿产资源勘查利用市场的快速发展,中国对外勘查业务已开始形成独立市场,但行业内企业普遍存在整体规模偏小、专业从事境外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的公司为数不多,市场竞争尚不充分,客户集中,市场仍处于爆发性增长的初期阶段。2010年,中国境外勘查技术服务市场以专业勘查技术服务公司为主,占据将近一半的市场份额(45%)。局级地方性地勘单位以云南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等20多个局级单位为主。大型矿业公司下属勘查公司占据了15%的市场份额,目前相比专业勘查技术公司还有一定的差距。中国行业咨询网预计未来5-10年,中国对外矿产资源勘查业务必将在良好的政策支持背景下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勘查企业应以战略性的眼光率先开拓扩大海外市场,进行原始积累,抓住发展的大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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